网站首页
网站大全
分类目录
热门网站
网站名称
网站名称
网站地址
文章搜索
TAG标签
网站描述
谷歌 PR
百度权重
当前位置:
网站大全
> 公开规定
公开规定
宁波市公安局
宁波市公安局 网站百科: 主要职能/宁波市公安局 宁波市公安局是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全市人民警察队伍的领导和指挥机关。其主要职能是:(一) 贯彻执行中央和省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起草有关政策、规章,部署、指导全市公安工作。(二) 主管全市各类刑事案件、经济案件的侦破和禁毒、缉毒、反偷渡等工作,协调跨地区和涉外案件的侦破。(三) 依法监督指导全市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企事业保卫组织的建设。(四) 主管并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和居民身份证以及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组织协调对重、特大治安事件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工作,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五) 主管并指导全市公安机关预审工作和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工作。(六) 负责、指导全市因私出入境管理工作。(七) 指导全市消防管理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八) 负责全市边海防治安管理和内河水上治安管理。(九) 主管全市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和安全监察工作。(十) 主管全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处理交通事故,维护交通秩序,组织实施对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等,负责海曙、江东、江北三区的交通管理工作。 机构设置/宁波市公安局 名称:政治部负责人:汤长源地址:宁波市江东区中兴路658号职责:为市公安局党委主管公安政治工作的办事机构和负责指导全市公安队伍建设的行政职能部门,下辖干部处、警务处、教育训练处、宣传处。名称:办公室负责人:徐联达地址:宁波市江东区中兴路658号职责:负责掌握公安工作情况,协助局领导组织实施全局业务工作,承担公安调研工作、统计、机要、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公安重要会议会务、公安外事、接待工作;管理、督促查处群众来信来访和控告申诉。名称:110接处警中心负责人:宣业靖地址:宁波市江东区中兴路658号职责:规划建设和管理全市公安110报警指挥系统,指挥调度全市“110”接处警,协调处理紧急警务。名称:纪委负责人:冯如庆地址:宁波市江东区中兴路658号职责:1、协助局党委牵头、组织、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2、掌握了解党员民警遵纪守法情况,经常对党员民警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法律法规政纪警纪教育;3、受理群众对党员民警的检举、控告,检查处理党员民警违反党纪政纪警纪的案件;4、受理党员民警不服党纪政纪警纪处分决定的申诉。名称:机关党委负责人:骆红星地址:宁波市江东区中兴路658号职责: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理论学习和思想政治工作。名称:审计处负责人:傅培佳地址:宁波市江东区中兴路658号职责:依法审计公安机关财经纪律的执行情况。名称:警务督察支队负责人:方旱国地址:宁波市江东区中兴路658号职责:负责实施对全市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进行督察。名称:后勤处负责人:陶 诚地址:宁波市江东区中兴路658号职责:1、负责编制市局机关公安经费预算和经费管理工作。2、负责市局机关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3、负责市局装备规划和建设。4、负责全市公安机关警务车辆、枪支弹药、警械器材、警用被装物资订购、调拨、管理工作。5、负责市局基建项目的规划、立项和建设工作,指导市局独立核算单位的基建工作。6、负责市局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工作。7、负责市局机关车辆、行政事务保障工作。8、负责指导全市公安各项后勤管理工作。9、负责抓好后勤处队伍建设和党建工作。10、承办落实上级机关和领导交办的工作。名称:法制支队负责人:朱维宏地址:宁波市江东区中兴路658号职责:负责规划、指导全市公安法制工作,实施内部执法监督,承办本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名称:出入境管理局负责人:赖根发地址:宁波市江东区中兴路658号职责:依法办理公民因私出国、赴港澳台探亲、旅游、留学、定居的审批和外国人及华侨、港澳台同胞的有关签证和居留证、临时居留证、暂住证等事宜,依法查处违反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的案件。名称:科技通信管理局负责人:黄蔚民地址:宁波市江东区中兴路658号职责:研究制订、组织实施全市公安信息化发展规划工作。名称:刑事侦查支队负责人:叶忠华地址:宁波市江东区中兴路658号职责:指导刑事侦查工作,分析研究刑事犯罪情况以及组织、协调或直接侦办重大、特大刑事案件。名称:治安支队负责人:蔡利丰地址:江东区中兴路658号职责:负责指导全市治安管理工作和队伍建设情况,掌握全市社会治安动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研究起草全市治安管理的政策规章;配合指导全市治安系统民警队伍建设和岗位教育训练工作;研究、指导公共场所和特种行业的治安管理工作;研究、指导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剧毒等危险物品涉及公共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研究、指导枪支警械管理工作;研究、指导公安派出所工作和群众性治安防范工作;指导并办理全市公安机关对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的管理,维护公共场所和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治安秩序,协助指导处置突发性、群体性治安事件处置;研究、指导保安服务业管理及技术防范工作;研究、指导户政和流动人口、工作对象、公民身份证件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指导、协调、办理治安部门管辖的刑事案件工作。名称:经济文化保卫支队负责人:王国荣地址:宁波市江东去中兴路658号宁波大厦11楼职责:1、重点单位内部安全监管;2、金融机构营业场所行政许可;3、重点工程安全监管。名称:交通警察局负责人:柴大科地址:宁波市江东兴宁路48号职责:指导、监督、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分析研究道路交通形势,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以及负责对驾驶牌证的管理工作。名称:巡(特)警支队负责人:王雅宁地址:宁波市江东区兴宁路延伸段职责:负责指导全市公安巡特警队伍业务建设,指导、组织和参与指挥突发性治安事件处置和重大治安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经常性的治安巡逻等工作。名称:经济犯罪侦查支队负责人:冯林地址:宁波市江东区中兴路658号职责:指导或直接侦办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部分侵财性等犯罪案件。名称:禁毒支队负责人:成建国地址:宁波市江东区中兴路658号职责:掌握全市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动态,研究拟定预防、打击对策;侦破毒品犯罪案件,缉拿贩毒、吸毒、制毒及种植毒品植株嫌疑人员。名称:交通治安分局负责人:齐海强地址:宁波市海曙区翠柏路80号职责:负责维护公交线路、站台及公交、长途和出租车客运的治安秩序,预防和打击抢劫、扒窃、车匪路霸等违法犯罪活动。名称:水上分局负责人:陈均康地址:宁波市江东区柴家漕150号职责:负责实施打击本市水上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处置水上突发事件,管理水上船民户口,对各类船只实施治安管理。名称:消防局负责人:虞益元地址:环城西路北段222号职责:防火、灭火、抢险救援。名称:边防支队负责人:颜建荣地址:宁波市江东区朱雀新村199号职责:本市沿海边防辖区及海上治安管理。名称:监所管理支队负责人:王以豪地址:海曙区丽园北路489弄36号职责:1、全市监管场所业务指导及考核;2、全市看守所留所服刑罪犯减刑把关。名称:看守所负责人:龚忠德地址:宁波市海曙区沁园街256号职责:承担海曙、江东、江北三区犯罪嫌疑人和看守所服刑罪犯的羁押、管教改造任务。名称:收容教育所负责人:李维尔地址:宁波市海曙区沁园街276号职责:是公安机关依法对卖淫、嫖娼人员进行法律和道德教育、组织参加劳动生产以及进行性病检查、治疗的行政强制教育场所。名称:东钱湖分局负责人:陆朝晖地址:东钱湖镇钱湖南路16号职责:负责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的治安行政管理、刑事执法和各项警务工作。名称:国家高新区分局负责人:张朝宁地址:江东区江南公路老庙车站旁职责:负责高新区的治安行政管理、刑事执法和各项警务工作。名称:大榭分局负责人:蒋如军地址:大榭开发区信拓路205号职责:负责大榭开发区的治安行政管理、刑事执法和各项警务工作。名称:杭州湾新区分局负责人:张继杰地址:滨海大道与兴慈三路路口旁职责:负责政法、社会稳定和综合治理、司法、信访、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城市执法管理等方面的工作,主持政法委、公安分局工作。分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名称:警察学校负责人:胡国维地址:奉化溪口中兴东路288号职责:1、在职民警警衔晋升培训;2、初任民警培训;3、相关专业业务培训等。名称:机场分局负责人:苏剑雄地址:宁波市栎社国际机场行政办公区内职责:1、负责栎社国际机场空防安全。2、负责辖区内的治安管理工作,及时受理和处置群众提供的各类线索和报警求助,对辖区范围内的暂住人口进行管理,对辖区内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进行查处。3、负责辖区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4、负责对辖区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5、对发生在辖区内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6、机场控制区通行证的审验、制发与管理7、飞行区巡视管理及飞行区机动车辆驾驶证、行驶证的发放和年度审验。8、办理要客礼遇和免检对象的免检手续。 领导信息/宁波市公安局 姓名:王惠敏职务:局党委书记、局长;个人简历:男,1958年07月出生,山东莒南人。1975年10月参加工作,1981年01月进入公安系统,一级警监。2008年4月出任宁波市市委常委,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工作分工:主持全局工作,分管政治部、警卫处,联系武警宁波市支队;姓名:王伟标职务: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个人简历:男,1957年2月出生,安徽潜山人,1974年6月参加工作,1981年11月进入公安系统,二级警监。2002年12月出任宁波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2006年12月出任宁波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2012年6月出任中共宁波市公安局委员会副书记;工作分工:协助局长处理日常行政工作,分管行政审批处、后勤处、110指挥中心、法制支队、轨道交通治安分局和打防控工作;姓名:罗利达职务: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个人简历:男,1963年1月出生,浙江慈溪人。1982年8月参加公安工作。三级警监。2006年11月出任宁波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2010年4月拟任宁波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2012年8月出任宁波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工作分工:协助局长分管经济文化保卫支队、治安支队、基础人口与租赁房屋管理支队(居民身份证服务中心)、消防局、巡(特)警支队、机场分局、安邦护卫公司、见义勇为基金会和大型活动安全保卫、*件处置工作,联系铁路派出所、森林公安局;姓名:邵国平职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个人简历:男,1958年4月出生,浙江宁波人。1976年10月参加工作,1980年12月进入公安系统,武警大校警衔。2006年8月出任宁波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姓名:过露华职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个人简历:男,1956年11月出生,江苏东台人。1976年10月参加工作,1981年1月进入公安系统,二级警监。2006年12月出任宁波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工作分工:协助局长分管监所管理支队、看守所、收容教育所、出入境管理局、口岸签证签注处、边防支队、安康医院(市强制隔离戒毒所),联系海警二支队、宁波港公安局;姓名:冯如庆职务: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个人简历:男,1955年10月出生,浙江嵊县人。1976年2月参加工作,1985年12月进入公安系统。三级警监。2006年11月出任宁波市公安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工作分工:主持纪委工作,协助局长分管监察室、警务督察支队、审计处、维护人民警察执法权益工作委员会和信访工作;姓名:张希平职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个人简历:1966年4月出生,浙江奉化人。1987年8月参加工作,2008年11月出任宁波市公安局办公室主任,2010年4月拟任宁波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2012年8月出任宁波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工作分工:协助局长分管办公室、研究室、科技通信管理局、交通警察局、网络警察支队、水陆交通治安分局、警察协会,联系高速公路交警总队宁波支队;姓名:励健职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个人简历:男,1964年9月出生,浙江宁波人。1981年12月参加工作,1983年9月进入公安系统。三级警监。2011年12月出任宁波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工作分工:协助局长分管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刑事侦查支队、技术侦察支队、禁毒支队、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姓名:汤长源职务: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个人简历:男,1956年9月出生,江苏兴化人。1974年12月参加工作,1993年9月进入公安系统。三级警监。2007年4月出任宁波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支队长。2012年8月出任宁波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工作分工:主持政治部工作,协助局长分管干部处(老干部处)、警务处、教育训练处、宣传处(新闻发言人办公室)、组织处、协辅警管理处、机关党委、工会、团委、妇委会、市人民警察学校、前卫体协。姓名:冯林职务:局党委委员、经侦支队支队长;个人简历:男,1956年6月出生,浙江余姚人。1974年3月参加工作,1982年1月进入公安系统。三级警监。2006年11月出任宁波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治安支队支队长,2011年2月出任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支队长;工作分工:主持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工作;姓名:柴大科职务:局党委委员、交通警察局局长;个人简历:男,1964年10月出生,浙江宁波人。1985年8月参加公安工作。三级警监。2012年8月出任宁波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通警察局局长;姓名:徐世伟职务:巡视员;个人简历:男,1954年1月出生,浙江宁波人,1970年10月参加工作,1978年4月进入公安系统,二级警监。2002年12月出任宁波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2006年12月出任宁波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工作分工:协助局长联系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分局、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大榭开发区分局、杭州湾新区分局; 信息公开指南/宁波市公安局 为了更好地向人民群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结合公安工作实际,编制了《宁波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供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阅读。一、公开信息分类(一)信息分类宁波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包括法定公开目录和补充公开目录两大部分,分二级类别设置。法定公开目录包括机构概况、法规公文、政府决策、工作信息、行政执法、人事信息、财政信息7个一级类别26个二级类别,补充公开目录为办事指南1个一级类别2个二级类别5个三级类别。(二)编排体系各类信息的编排体系见下表:索引号信息名称生成日期公开方式公开时限公开范围责任处室1、信息名称简要描述宁波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内容。2、公开方式公开方式是指政府公开信息的种类,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三类。公开信息目录仅限于主动公开。3、发布机构宁波市公安局政府信息的发布机构为宁波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办。二、主动公开(一)公开范围本机关向社会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宁波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二)公开方式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指定地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本机关指定设置以下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单位名称地址电话工作时间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江东区中兴路658号上午:08:30--11:15下午:14:3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市车辆管理所江东区中兴北路33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海曙区老实巷70号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上述公共查阅点索取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南》和《目录》,或查询本机关提供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此外,本机关还将通过新闻发布会和报刊、广播、电视等辅助方式公开政府信息。(三)公开时限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将在*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三、依申请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利用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予以公开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一)受理机构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地址:海曙区老实巷70号(二)申请范围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等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的政府信息。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本机关不予公开。但经权利人同意公开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三)提出申请向本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采用书面(包括数据电文)形式填写《宁波市公安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以个人名义申请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以单位名义申请的,应提供单位的工商注册证件或证明文件复印件。申请人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部门代为填写。《申请表》可以在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领取,也可以在宁波公安网上下载,《申请表》复印有效。提出申请的途径主要有以下几种: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面提出申请。2、网上申请。申请人可登录宁波公安网,直接填写《申请表》,并随同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扫描件一并提交,申请时间从信息到达网站服务器时开始计算。3、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提出申请的,须以挂号信方式,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时间从信函、传真到达申请受理机构时开始计算。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对《指南》未尽事宜进行咨询。(四)申请处理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并一次性全部告知错漏事项,要求申请人补正。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本机关将予以告知,并尽量提供所申请政府信息受理机关的联系方式。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不予公开的,本机关将及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六)处理时间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本机关将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之内予以答复。如申请内容较为复杂,经本机关信息公开办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可以延长15个工作日。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法定事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或者不能向申请人提供政府信息的,期限中止。障碍消除后,期限恢复计算。对期限的中止和恢复,本机关将及时告知申请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利益的,本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办理期限内。(七)收费情况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依照国家规定收取信息检索、传递和复制的成本费。四、救济方式及程序本机关将在我市主流新闻媒体和政府信息网上公布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或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违反规定收费的,可以向本机关信息公开办和监察室投诉。地址:宁波市中兴路658号。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五、工作机构宁波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是全市公安政府信息公开的统一组织协调机构,有关信息如下:地址:宁波市江东区中兴路658号
www.nbsgaj.gov.cn - 2022-11-21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财政厅 网站百科: 省厅介绍/四川省财政厅 执行的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共37部;具体行政执法职权共74项,其中行政许可9项,追究法律责任(行政处罚、行政处分、行政决定等)39项,其他具体行政行为26项。 机构职能/四川省财政厅 (一)拟定和执行四川省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及中、长期财政规范;拟定和执行财政分配政策和财政改革方案;参与宏观经济分析预测和全省重大宏观经济政策的制定;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经济调控和综合平衡全省财力的建议;制定构建地方公共财政体系的政策、制度;指导全省财政工作。 (二)研究、拟定全省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和执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章制度;管理中央转贷的特种国债。 (三)编制年度省级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省政府委托,向省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省及省本级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拟定财政税收收入计划;管理省级各项财政收入、预算外资金(包括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及财政专户;核定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体制;制定和规范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具体办法。 (四)根据国家税法和授权,草拟、审核和解释地方税收法规、政策;联系与国税、地税、海关等部门的税政业务工作;进行税政检查;提出税种增减、种目税率调整、减免税和对全省财政影响较大的临时特案减免税的建议;参与地方税制改革,会同税务等部门上报地方税制改革方案;拟定和审议国家授权的地方税减免规定和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监督各类税收减免和有关税款退库及提退事项。 (五)管理省级财政公共支出;贯彻执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行政单位财务规则》;拟定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制定需要全省统一的有关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管理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收支计划和有关国际收支事项;执行并实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 (六)贯彻执行社会保障资金财务管理制度;管理省级政府的社会保障支出;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参与研究、拟定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城市居民*生活保障的政策。 (七)拟定和执行国有资产管理的方针政策、改革方案、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国有企业的清产核资、绩效评价;组织实施省级企业国有资产权属界定、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和转让,监缴国有资产收益;负责国有资产的统计、分析;指导和监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清查登记等项工作;指导资产评估业务;监督执行《企业财务运则》和相关财务会计制度。 (八)管理和监督财政性经济发展支出、省级财政安排的经贸、农业支出、挖潜改造支出、科技支出以及省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资金;审查财政性基本建设投资资金的概、预、决(结)算;监管地方商业银行、保险、证券、担保行等地方金融机构财务;承担外国政府、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日本国际协办银行和国际农发基金会的政府性外债管理工作;负责彩票的监管和发行规模的审核上报工作。 (九)管理全省会计工作;贯彻实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会计法律、法规和制度;拟定和实施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有关具体办法和补充规定;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会计专业技术职称工作;负责会计委派制度的试点工作;指导和管理社会审核;指导和监督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清理整顿经济鉴证类中介机构。 (十)负责全省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拟定财政监督的规章制度;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检查反映财政收支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依法查处重点违反财经纪律和打击报复案件。 (十一)制定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规划;组织财政业务和人才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指导财政系统抓好精神文明精神和廉政建设,做好财政系统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十二)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执法/四川省财政厅 类 别序 号名 称制定机关生效及修改时间法 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全国人大常委会1994年3月22日通过 1995年1月1日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00年10月31日修订 2001年1月1日施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03年1月1日施行4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全国人大常委会1999年10月31日修订 2000年7月1日施行5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全国人大常委会1993年10月31日通过 1994年1月1日施行6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06年1月1日施行7中华人民共和国追究法律责任(行政处罚、行政处分、行政决定等)法全国人大常委会1996年3月17日公布 1996年10月1日实施8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03年8月27日公布 2004年7月1日实施行行 政 法 规9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1995年11月22日 颁布实施10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2004年11月5日通过 2005年2月1日施行11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1999年11月16日 颁布实施12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国务院2000年6月21日发布 2001年1月1日施行13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2002年3月24日 修订施行14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1999年1月22日施行15城市居民*生活保障条例国务院1999年10月1日施行16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1999年1月22日施行17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2004年1月1日施行18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国务院2003年8月1日施行19劳动保障监督条例国务院2004年11月1日施行20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 中央军委2004年10月1日施行21农村五保户供养工作条例国务院2006年3月1日施行地方性法规22四川省会计管理条例四川省人大 常委会2002年1月1日施行 2004年9月24日修订23四川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条例四川省人大 常委会1995年4月26日 颁布施行24四川省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四川省人大 常委会1999年6月1日 颁布施行部 门 规 章25资产评估机构审批管理办法财政部2005年5月11日颁布 2005年6月1日施行26国有资产评估违法行为处罚办法财政部2001年12月31日颁布 2002年1月1日施行27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2004年9月11日施行28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2004年9月11日施行29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2004年9月11日施行30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财政部2006年3月1日施行31排污费资金收缴使用管理办法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2003年7月1日颁布实施32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2005年1月22日修订 2005年3月1日施行33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2005年3月1日施行34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2005年3月1日施行35救助捐赠管理暂行办法民政部2000年5月12日施行政府规章36四川省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办法省政府1998年1月4日施行37四川省城市居民*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省政府2001年9月18日施行重 要 的 规 范 性 文 件38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财发〔2005〕68号)财政部2005年12月14 颁布实施39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财政部2002年9月27日修订 2002年10月28日施行40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规定(财建〔2001〕591号)财政部2001年10月17日 修订并施行41四川省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补助财政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川财投〔2005〕193号)四川省财政厅2005年11月24日修订 2005年12月25日施行42四川省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贴息资金财政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川财投〔2005〕194号)四川省财政厅2005年11月24日修订 2005年12月25日施行43四川省政府性投资重大基本建设项目财政财务委托管理办法(川财投〔2005〕192号)四川省财政厅2005年11月17日 修订并施行44四川省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川发改投资〔2005〕503号)四川省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2005年9月21日修订 2005年10月22日施行45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决算检查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财工字〔1997〕3号)财政部1997年施行46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财政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川办发〔2000〕101号)省政府2000年施行47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国发〔1996〕29号)国务院1996年施行48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审批管理暂行办法(财综字〔2004〕100号)财政部2005年施行49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财综字〔1999〕59号)财政部1999年施行50住房公积金行政监督办法(建金管〔2004〕34号)建设部、人民 银行、银监会2004年施行51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财综字〔1999〕177号)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1999年施行52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暂行规定(财综字〔2002〕13号)财政部2002年施行53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票据管理规定(财综字〔1998〕104号)财政部1998年施行54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国务院1998年12月14日施行55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国务院2005年施行56财政社会保障补助资金专户管理暂行办法(财社字〔2001〕38号)财政部2001年施行57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管理办法(财社字〔1999〕117号)财政部1999年施行58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会计核算暂行办法(财社字〔1999〕118号)财政部1999年施行59社会保障基金财务制度(财社字〔1999〕60号)财政部1999年施行60社会保障基金会计核算若干问题补充规定(财会〔2003〕19号)财政部2003年施行61中央补助地方卫生事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04〕24号)财政部2004年施行62农村医疗救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04〕1号)财政部2004年施行63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专项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财社〔2004〕2号)财政部2004年施行64关于加快建立和完善城乡卫生体系的决定(川委发〔2005〕2号)省委2005年施行65四川省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川财建〔2004〕30号)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环境 保护局2004年施行66国务院办公厅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改革国有资产评估行政管理方式加强资产评估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1〕102号)国务院2001年施行67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财会〔2000〕11号)财政部、人事部2000年施行 执法项目/四川省财政厅 行政许可 (共9项) 1、资产评估机构设立审批 法律依据: 《资产评估机构审批管理办法》第三条 2、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国投资者提前收回投资审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二十一条 3、外国会计师事务所在省内临时执行审计业务审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四十四条 4、港澳台地区会计师事务所在省内临时执行审计业务审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 5、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审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二十五条 6、会计从业资格审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八条 7、直接管辖的代理记账机构资格审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六条 8、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设立审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二十七条 9、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设立审批 法律依据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第二十条 追究法律责任 (行政处罚、行政处分、行政决定等)(共39项) 1、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 追究法律责任种类:罚款、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三条 2、冒用其他机构名义或者允许其他机构以本机构名义执行资产评估业务 追究法律责任种类:警告 法律依据: 《国有资产评估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七条 3、资产评估机构向委托人或者被评估单位索取、收受业务约定书约定以外的酬金或者其他财务,或者利用业务之便,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追究法律责任种类:警告 法律依据: 《国有资产评估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八条 4、(一)资产评估机构对其能力进行虚假广告宣传;(二)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支付回报或者介绍费;(三)对委托人、被评估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进行胁迫欺诈、利诱;(四)恶意降低收费 追究法律责任种类:警告 法律依据: 《国有资产评估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九条 5、资产评估机构与委托人或者被评估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应当回避没有回避 追究法律责任种类:警告 法律依据: 《国有资产评估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十条 6、资产评估机构泄露委托人或者被评估单位商业秘密 追究法律责任种类:警告 法律依据: 《国有资产评估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一条 7、资产评估机构不按照执业准则、职业道德准则的要求执业 追究法律责任种类:警告 法律依据: 《国有资产评估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三条 8、资产评估机构拒绝、阻挠普部门依法实施检查 追究法律责任种类:警告 法律依据: 《国有资产评估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四条 9、资产评估机构与委托人或被评估单位串通作弊,故意出具虚假报告 追究法律责任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暂停执业、吊销资产评估资格证书 法律依据: 《国有资产评估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五条 10、资产评估机构因过失出具有重大遗漏的报告 追究法律责任种类:罚款、暂停执业 法律依据: 《国有资产评估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 11、资产评估机构冒用其他机构名义或者允许其他机构以本机构名义执行评估业务,资产评估机构向委托人或者被评估单位索取、收受业务约定书约定以外的酬金或者其他财务,或者利用业务之便,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等《国有资产评估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七至十一条所列情形 追究法律责任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国有资产评估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二条 12、招标采购单位擅自改变采购方式、未在指定媒体上公告信息、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供应商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 追究法律责任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八条 13、招标采购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与投标人恶意串通、接受贿赂或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九条所列情形 追究法律责任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九条 14、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 追究法律责任种类: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 15、中标供应商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合同,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所列情形 追究法律责任种类:没收投标保证金、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通报 法律依据: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 16、不按规定使用、管理、核销收费票据,使用非法票据收取预算外资金,擅自印刷、销售收费票据 追究法律责任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 《四川省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17、擅自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项目,擅自扩大收费项目和基金项目的收取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延长收取期限 追究法律责任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四川省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18、转借、串用、代开财政收入票据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所列情形 追究法律责任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十六条 19、违反执行审计业务应当拒绝出具有关报告等《注册会计师法》第二十、二十一条规定 追究法律责任种类:警告、罚款、暂停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经营业务或者予以撤销、暂停注册会计师执业或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三十九条 20、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所采取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得批准设立 追究法律责任种类:撤销 法律依据: 《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第六十一条 21、隐瞒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的真实材料 追究法律责任种类:警告 法律依据: 《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第六十三条 22、在未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情况下出具审计报告等《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第五十六条所列情形 追究法律责任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暂停会计师事务所经营业务或者予以撤销、暂停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或者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公告 法律依据: 《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第六十四条、六十五条 23、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注册会计师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注册会计师业务 追究法律责任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 《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第六十七条 24、企业和个人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十三条所列不缴或者少缴财政收入的行为的 追究法律责任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十三条 25、企业和个人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以及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十四条所列情形的 追究法律责任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十四条 26、单位和个人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十六条所列违反财政收入票据管理规定的行为的 追究法律责任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十六条 27、单位和个人违反财务管理的规定,私存私放财政资金或者其他公款 追究法律责任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十七条 28、公司私设会计账簿 追究法律责任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零二条 29、公司在依法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等材料上作虚假记载或者隐瞒重要事实 追究法律责任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零三条 30、公司不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 追究法律责任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零四条 31、不依法设置会计帐簿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二条所列情形的 追究法律责任种类:罚款、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二条 32、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 追究法律责任种类:罚款、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四条 33、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 追究法律责任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五条 34、单位违反《四川省会计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不接受会计账簿建账监管 追究法律责任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四川省会计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35、违反《四川省会计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从事代理记账业务或委托非法代理记账机构、个人进行代理记账 追究法律责任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 法律依据: 《四川省会计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36、违反《四川省会计管理条例》第二十条*款规定,不及时办理会计交接手续 追究法律责任种类: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罚款 法律依据: 《四川省会计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37、单位未经批准承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注册会计师业务 追究法律责任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四十条 38、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提供虚假材料 追究法律责任种类:责令该机构停业、吊销直接责任人员的资格证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零八条 39、伪造学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资历证明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的 追究法律责任种类:吊销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法律依据: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第十四条 其他行政行为 (共26项) 1、审批本级预算收入退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 2、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违规违纪行为监督检查及处理 法律依据: 《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第三条 3、基本建设项目财政财务管理 法律依据: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第四条 《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第七条 4、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监督检查 法律依据: 《排污费资金收缴使用管理办法》第四条 《四川省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5、外商投资企业企业会计决算检查 法律依据: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决算检查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财工字〔1997〕3号) 6、对有关教师的资金使用和管理进行财政监督 法律依据: 《四川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条例》第四十条 7、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 法律依据: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第三条 8、税政检查,监督税收减免和提退事项 法律依据: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财政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川办发〔2000〕101号) 9、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监督检查 法律依据: 《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暂行规定》第三十三条 10、住房公积金行政监督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行政监督办法》第二条 11、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审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法律依据: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二、三十三条 12、收费票据的监督管理 法律依据: 《四川省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13、社会保险财务管理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失业保险条例》 《工伤保险条例》等 14、卫生事业财务管理 法律依据: 《中央补助地方卫生事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农村医疗救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等 15、民政事业财务管理 法律依据: 《城市居民*生活保障条例》 《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等 16、残疾人事业财务管理 法律依据: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专项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 《四川省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办法》等 17、会计从业资格监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二条 18、对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协会进行监督、指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五条 19、在职权范围内对财政违法行为作出处理决定 法律依据: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二条 20、审批会计师事务所 法律依据: 《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第二条 21、撤回会计师事务所设立许可 法律依据: 《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第四十八条 22、政府性基金立项审批 法律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第45项 23、彩票发行管理事项审批 法律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第51项 24、技改资金和“科技三项”费用审批 法律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第52项 25、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计划审批 法律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第117项 26、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审批 法律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第59项
czt.sc.gov.cn - 2021-09-04
国土资源部
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 网站百科: 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的组成部门之一,1998年3月1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由地质矿产部、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海洋局和国家测绘局共同组建国土资源部。保留国家海洋局和国家测绘局(后更名为“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作为国土资源部的部管国家局。 主要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 ?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 ?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 ?承担全国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 ?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国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 ?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 ?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 ?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依法管理矿业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负责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的管理,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 ?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组织实施全国地质调查评价、矿产资源勘查,管理中央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国家重大地质勘查专项,管理地质勘查资质、地质资料、地质勘查成果,统一管理中央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 ?承担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 ?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 ?依法征收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拟订土地、矿产资源参与经济调控的政策措施; ?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组织制定、实施国土资源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战略、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拟订对外合作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境外矿产资源勘查,参与开发工作,依法审批矿产资源对外合作区块,监督对外合作勘查开采行为; ?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领导/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姜大明 ,部长,山东省省长。1953年3月生,山东荣成人。黑龙江大学哲学系毕业,大学文化,哲学学士。1976年12月加入*共产党。1969年9月参加工作。先后在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省国营锦河农场、团中央工作。1984年6月起,历任团中央组织部组织处副处长、处长,团中央组织部副部长、部长,团中央常委、组织部部长。1993年5月任团中央书记处书记。1998年2月任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青联副主席。1998年7月起任山东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2000年12月任省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2001年7月任省委副书记。2004年1月任省委副书记、济南市委书记。2007年3月任省委副书记。2007年5月任省委副书记,省政府党组书记。2007年6月任省委副书记,副省长、代省长、省政府党组书记。2008年1月当选为省长。2012年5月在中共山东省第十届委员会*次全体会议上当选为省委副书记。2013年1月在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次会议上当选山东省省长。十六届中央候补委员,十七届、十八届中央委员。 徐德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徐德明,副部长、部党组副书记,国家土地副总督察,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局长、党组书记男,满族,1953年11月生,辽宁凤城人,经济学硕士。1971年12月参加工作,1976年5月加入*共产党。1974年9月至1977年9月在河北地质学院探矿工程专业学习。1977年9月至1983年10月在辽宁省地矿局探矿工程处工作(其间:1980年3月至1981年2月在长春地质学院进修)。1983年10月至1985年1月任辽宁省地矿局探矿工程处副处长。1985年1月至1994年6月任辽宁省地矿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其间:1992年3月至1993年7月在天津南开大学经济研究所政治经济学研究生班学习)。1994年6月至1995年4月任辽宁省地矿厅副厅长、党组成员。1995年4月至1997年8月任辽宁省地矿厅副厅长、党组副书记(其间:1995年3月至1995年7月在中央党校学习)。1997年8月至1998年4月任辽宁省地矿厅副厅长、党组副书记兼地矿部辽宁地勘局局长、党组书记(正厅级)。1998年4月至1999年10月任辽宁省地矿厅厅长、党组书记兼地矿部辽宁地勘局党组书记。1999年10月至2000年11月任辽宁省抚顺市委副书记(正厅级),副市长。2000年11月至2001年6月任辽宁省总工会副主席、党组副书记(正厅级)。2001年6月至2001年10月任辽宁省总工会主席、党组书记。2001年10月至2003年9月任辽宁省委常委、省总工会主席、党组书记。2003年9月至2008年10月,任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2008年10月任国土资源部副部长、党组成员,国家测绘局局长、党组书记。2011年5月任国土资源部副部长、党组成员,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局长、党组书记。2012年3月任国土资源部副部长、党组副书记,兼任国家土地副总督察,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局长、党组书记。中共十六大代表,第十届、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负责部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内部事务、调控和监测、执法监察、科技与国际合作工作。负责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的全面工作。汪民汪民,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地质调查局局长、党组书记男,汉族,1956年11月生,河北磁县人,博士研究生,研究员。1974年4月参加工作,1986年5月加入*共产党。1974年4月至1976年8月为河南省郑州市荥阳县插队知青。1976年8月至1978年8月在郑州地质学校水文系水文地质专业学习。1978年8月至1983年9月郑州地质学校水文地质教研室教师。1983年9月至1986年9月在武汉地质学院水文系水文地质专业学习(硕士研究生)。1986年9月至1987年9月在河南省环境水文地质总站商丘分站工作。1987年9月至1990年11月在*地质大学(北京)水文系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专业学习(博士研究生)。1990年11月至1991年11月在联邦德国布伦瑞克工业大学学习(博士生,联合培养)。1991年11月至1993年11月在*地质大学(北京)博士后流动站。1993年11月任*地质大学(北京)水文系副主任、党总支书记。1996年4月任河南省地震局局长助理。1997年4月任地质矿产部地质环境管理司副司长。1998年8月任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筹建小组组长,1999年6月任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主任、临时党委书记,2000年7月任信息中心党委书记。2001年11月任*地质调查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正局级)。2004年7月任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2004年8月任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副部长,2007年4月任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地质调查局局长、*地质调查局党组书记。协助负责部日常工作。负责地质勘查、矿产开发管理、矿产资源储量、地质环境工作。负责*地质调查局的全面工作。 张少农/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张少农,部党组成员、副部长,部直属机关党委书记男,汉族,1954年7月生,山西沁县人,中央党校大学。1971年1月参加工作,1974年3月加入*共产党。1971年1月至1975年3月解放军69军205师615团战士。1975年3月至1977年9月山西省太原市无线电五厂工人。1977年9月至1979年9月在山西省教育学院科学社会主义专业学习。1979年9月至1982年4月山西省太原市委党校教师。1982年4月任山西省太原市委办公厅秘书。1984年8月任共青团山西省太原市委书记。1988年12月任共青团山西省委副书记。1992年6月任山西省忻州地委委员、忻州市委书记。1994年7月任山西省外事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1992年8月至1994年12月在中央党校领导干部函授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1996年11月任山西省外事办公室副主任、党组副书记。1997年4月任山西省运城地委副书记,1998年3月任山西省运城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2000年9月任山西省运城市委副书记、行署专员(2000年3月至12月在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班学习),2001年1月任山西省运城市委副书记、市长。2001年3月任山西省晋城市委书记、晋城军分区党委*书记。2005年1月任贵州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2007年7月起兼任贵州省委党校校长。2011年4月任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2011年5月任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副部长,2011年7月任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直属机关党委书记。负责人事、党群、离退休干部管理、扶贫工作。 王寿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王寿祥,部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国土资源部纪检组组长男,汉族,1951年1月生,辽宁辽阳人,大学本科,工程师。1969年12月参加工作,1971年11月加入*共产党。1969年12月入伍,历任铁道兵司令部通信队战士、技师、所长(其间:1974.09-1977.09在北京邮电学院有线系载波专业学习)。1981年9月任国务院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组副组长,1988年2月起历任监察部五局副处长、处长。1992年5月任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地方一组副组长(副司长级),1995年8月任中央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副主任。1998年10月任中央纪委干部室副主任,1999年1月任中央纪委干部室副主任(正局长级),2000年9月任中央纪委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正局长级)兼干部室副主任。2001年7月任中央纪委干部室主任。2003年6月任国土资源部部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国土资源部纪检组组长。2007年10月当选为*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协助部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组织协调部机关、国家土地督察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及国土资源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胡存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胡存智,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男,壮族,1955年1月生,广东兴宁人,理学硕士,工程师。1974年9月参加工作,1983年11月加入*共产党。1974年9月至1978年10月广西南宁十三中教师。1978年10月至1985年7月在北京师范大学地理学系地理学专业、环境科学研究所环境地学专业学习。1985年7月至1986年8月在农牧渔业部土地管理局工作。1986年8月起历任国家土地管理局地籍管理司定级处干部、副处长、处长。1992年3月至1995年5月在香港中英土地委员会工作。1995年6月起历任国家土地管理局地籍管理司代理司长、司长。1998年7月任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司长。2000年9月至2001年1月在中央党校进修二班学习。2001年11月至2003年10月在贵州省黔南州挂职任州委副书记。2005年1月任国土资源部规划司司长。2008年10月任国土资源部总规划师。2009年3月至2009年7月在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一班学习。2009年12月任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2012年2月任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负责政策法规、地籍管理、土地利用管理工作。 张德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张德霖,部党组成员,国家土地副总督察(专职)男,汉族,1958年12月生,山东荣成人,经济学博士,副研究员。1982年12月加入*共产党。1975年7月至1976年5月在山东省日照县岚山联中任教。1976年5月至1976年10月在山东省荣成县石岛镇张家村务农。1976年10月至1980年8月在山东省荣成县渔船修造厂工作。1980年8月至1984年8月在山东大学经济系经济管理专业学习。1984年8月至1987年8月在*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经济系学习(硕士研究生)。1987年8月至1992年6月历任*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干部、助理研究员、副处长(1988年9月至1991年7月在*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经济系政治经济学专业读博士研究生)。1992年6月至1994年5月任国务院经贸办政策法规司政策处副处级干部、副处长。1994年5月至2003年5月历任国家经贸委经济法规司市场法规处处长、经济法规司副司长、办公厅副主任、经济法规司司长。2003年5月至2010年4月历任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政策法规局局长、办公厅(党委办公室)主任。2010年4月至2012年2月任国务院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副部长级)。2012年2月任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国家土地副总督察(专职)。专职负责国家土地督察工作。 刘赐贵/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刘赐贵,部党组成员,国家海洋局局长、党组书记男,汉族,1955年9月18日生,福建省泉州市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73年2月福建省邵武县洪墩公社上山下乡插队知青,任大队团支部书记、大队党支部书记。1976年10月任邵武洪墩公社团委书记。1977年10月任邵武县洪墩公社党委副书记。1979年9月任邵武县洪墩公社党委书记(其间:1981年9月-1983年7月,在中共福建省委党校*期党政干部培训班学习,大专毕业)。1983年7月任邵武县委政法委书记。1983年10月任邵武市委副书记。1986年2月任福建省光泽县委副书记。1988年10月任光泽县委书记、光泽县人民武装部党委*书记。1993年3月任共青团福建省委常务副书记、福建省青年联合会主席、全国青联常委、政协福建省委员会常务委员(其间:1994年9月-1996年12月,中共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本科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毕业)。1997年3月任中共莆田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兼福建省预备役炮兵师第三团*政委、党委书记。1998年8月任中共莆田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兼福建省预备役炮兵师第三团*政委、党委书记(其间:1996年9月-1998年7月,*科学院研究生院市场经济课程班结业)。2000年3月任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其间:2000年9月-2002年7月,厦门大学研究生院海洋科学专业课程班结业,2001年9月参加中央党校第三十七期地厅级进修班学习)。2002年5月23日任中共龙岩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2002年12月任中共龙岩市委副书记、市长、龙岩市武装动员委员会主任。(中共中央党校科学社会主义专业2003级导师制在职研究生班毕业)。2005年5月22日任中共龙岩市委副书记、市长,主持市委全面工作。2005年6月28日任中共龙岩市委书记。中共龙岩军分区委员会*书记、龙岩市武装动员委员会*主任。2007年2月4日任中共厦门市委副书记、厦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市长、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2011年2月1日任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国家海洋局局长、党组书记。第十届、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负责国家海洋局的全面工作。 王世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王世元,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男,汉族,1955年12月生,内蒙古通辽人,管理学硕士,土地估价师。1974年6月参加工作,1976年10月加入*共产党。1974年6月至1976年12月为吉林省通辽县角干公社青龙山大队插队知青。1976年12月入伍,历任青岛海军基建工程兵十团战士、班长、副排长、政治处书记、干事。1983年7月任北京海军政治部保卫部副营职干事。1988年5月起历任国家土地管理局局长秘书、综合处副处长、处长。1992年9月任国家土地管理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1994年2月任国家土地管理局政策法规与监督检察司副司长。1996年5月任国家土地管理局土地利用规划司司长。1998年7月任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司长。2000年12月任国土资源部办公厅主任。2002年7月任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办公厅主任。2005年12月任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办公厅主任。2006年10月任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副部长。2009年2月任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直属机关党委书记。2011年7月任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负责规划、财务、耕地保护工作。 机构设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内设机构?办公厅? 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 政策法规司? 调控和监测司? 规划司? 财务司? 耕地保护司? 地籍管理司? 土地利用管理司? 地质勘查司? 矿产开发管理司? 矿产资源储量司? 地质环境司? 科技与国际合作司? 人事司?机关党委? 离退休干部局? 执法监察局 部管国家局? 国家海洋局?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 派出机构? 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 国家土地督察上海局? 国家土地督察沈阳局? 国家土地督察南京局 ? 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 国家土地督察广州局? 国家土地督察武汉局? 国家土地督察成都局? 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 直属事业单位? *地质调查局?天津地调中心?沈阳地调中心?南京地调中心?武汉地调中心?成都地调中心 ?西安调查中心?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航空物探遥感中心?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水文地质环境地调中心?发展研究中心?实物地质资料中心?*地质环境监测院?*地质图书馆*地质科学院 ? 国土资源部机关服务局 ? 国土资源部油气中心 ? 国土资源部咨询研究中心 ? 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 ? 国土资源部财务审核中心 ? 国土资源部宣教中心 ? 国土资源部评审中心 ? 国土资源部人力中心 ? 国土资源部宝石中心 ? 国土资源部整理中心 ? 国土资源部经研院 ? 国土资源部规划院 ? *大地出版社?国土资源报社 ? *地质博物馆 ? 国土资源部法律中心 ? 中央地勘基金管理中心? *矿业报社 历任部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姓名在任时间较高任职备注1周永康1998年3月18日-2000年3月1日*共产党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书记2田凤山2000年3月1日-2003年10月28日黑龙江省省长因贪污腐败问题被开除公职及党籍并判处无期徒刑3孙文盛2003年10月28日-2007年4月27日山西省省长4徐绍史2007年4月27日 -2013年3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5姜大明2013年3月16日至今山东省省长 相关新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或撤销国土资源部 部分并入环保部路透中文网Reuters2014年2月11日在其微博上透露,*政府可能赋予环保部在资源方面新的权力,环保部或将取得对未来相关项目的否决权,并在处罚污染单位取得更大权限。与领导层有关的消息人士告诉路透,*政府正考虑下月对各部委进行全面重组,可能撤销国土资源部,将其部分职能并入环保部。[1]
www.mnr.gov.cn - 2021-04-13
陕西省公务员局
欢迎访问陕西省公务员局 网站百科:陕西省公务员局是推进陕西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制度建设,进一步提升考试录用工作的科学化水平。陕西省公务员局是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基础工作,也是加强陕西省全省公务员队伍建设、完善公务员管理的重要内容。 网址资料/陕西省公务员局 网站名称:陕西省公务员局 官方网址:sxgwy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改成@) 所属行业:教育/公务员 单位公司:陕西省公务员局 邮编编码:710006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广场省政府大楼 网站频道/陕西省公务员局 政策法规 政务公开 国家局要闻 外省资讯 省局动态 人事任免 职位管理 考试录用 考核奖惩 培训教育 监督检查 地市传真 健康园地. 主要职责/陕西省公务员局 一、陕西省公务员局负责公务员分类、录用、考核、奖惩、任用、培训、调任、辞职、辞退等法律法规的实施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依法对公务员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拟定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实施意见,推行公务员职位分类,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负责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三、负责编制全省各级政府机关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计划,组织考试录用工作。 四、陕西省公务员局负责公务员调配、调任工作综合管理,办理省政府机关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调配、调任审批事宜。 五、依照组织法办理省政府提请陕西省省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的手续;依照省政府行政任免办法,办理提请省政府任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 六、实施公务员考核制度,组织省级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对全省公务员培训工作进行指导。 七、贯彻执行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和聘任制度、公务员人事争议仲裁制度,维护公务员合法权益。 八、综合管理行政奖励工作,审核以省政府名义表彰和推荐的人选,指导和协调政府奖励工作。 九、陕西省公务员局承办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公开透明/陕西省公务员局 面试当场亮分,考生签字确认或链接式监督听分。同一职位的考生安排在同一时间、同一考场面试。对同一职位招考人数较多的,在面试前告知考生面试成绩加权计算办法,公布最终面试成绩时同时公布加权系数。面试中,每个面试考场都安排了纪检监察部门人员监督,对面试抽签、面试考场程序是否规范,面试时间是否准确,面试成绩计算是否正确;考官是否按规定独立评分进行监督。省直机关和养老经办机构的面试还邀请了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现场观摩监督,陕西日报、陕西电视台记者旁听、采访了面试过程。观摩面试的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表示,这次面试组织工作周密,程序规范科学,考官们不知道考谁,考生们不知道谁考,工作人员事先不知道为哪些考官和考生服务,*限度地保证了面试的公平公正,保障了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另外,西安市也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商洛市通过抽签确定了考生家长旁听面试;渭南和汉中等市分管公务员工作的组织部长、副市长也到面试现场巡视指导。通过向社会开放面试过程,让面试工作完全在阳光下运行,进一步消除了社会公众对公务员招录工作的神秘感,拉近了党和政府与群众的距离,也为即将成为公务员的考生们上了*堂课,有利于他们今后认真、严谨,做合格公务员,发挥出更大的作用。 考务规程/陕西省公务员局 陕西省全省面试统一实行《陕西省公务员面试操作规程》,对面试抽签、考生管理等关键环节完善了管理办法。采取“三抽签、双隔离、全屏蔽、重监督、有预案”等多项措施,精心组织实施面试。“三抽签”是指在面试前,考官抽签组成考官小组,主考官抽签确定面试考场;考生按照预分组抽签确定各自面试顺序,其中抽到“1号”签的考生再次抽签确定本组考生对应的面试考场;工作人员,包括监督员、引导员、计时记分员等,也要通过抽签确定其所在的面试考场。三种抽签同时进行,互不见面。“双隔离”主要是在考场与考生候考室之间划定隔离区域,候考室内所有人员只许出不许进,考场内所有人员面试结束前不许离开考场;在场外引导员与候考室工作人员之间划定隔离线,从地域空间上、不同职责的工作人员上做到隔离考试信息有可能传递的渠道。“全屏蔽”就是面试前一天,对所有考官、工作人员进行封闭管理,屏蔽手机、无线网络等信号;面试当天在考场、候考室、休息室、卫生间等地方投放使用屏蔽仪,并统一收缴和集中保管考生的通讯工具等,面试期间整个考区实现了全天候、全方位屏蔽。 同时,为了防范各种突发事件的发生,尤其是面试试题安全和公共安全事件,各市区和省级招考机关都制定了应急预案。西安、铜川面试中有考生出现意外,特邀的医生立即做了现场医治。各个考区都为考生免费提供饮水等服务。 考官制度/陕西省公务员局 面试考官是关乎面试质量重要的决定性因素。要消除社会舆论对面试质疑、担心的问题,健全完善、探索创新考官管理制度是必经之路。 一是集中培训考官,持新证书的考官占多数。为了提高面试考官素质,做好面试工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全面推行面试考官持新证上岗制度。6月3日至4日,专门邀请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主要领导和北京社会心理研究所的专家教授,对全省各地、各部门推荐的523名面试考官集中进行了培训。经考核合格,统一核发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联合印制的新证书,到2011年全省实现面试考官全部持新证上岗。这次选派交流的考官中持有新证书的达到96%。 二是半数以上考官外派交流。2010年度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共设置145个面试考场,每个面试考场7名考官,有4名考官为外派面试考官;对只有一个面试考场的部门,面试考官全部为外派考官。外派考官采取“省市之间互换,市区异地交流”的派遣办法;还抽调了部分中央驻陕直属机构考官参加外派和交流。同时,从高校选派了一批专家、教授作为专家考官参加面试。这次面试,全省累计交流派遣面试考官563人次。其中,宝鸡市行政口外派考官达到24人次。外派考官们克服困难,不辞劳苦,往返乘火车、坐大巴,恪尽职守,受到普遍好评。大规模交流考官,在我省尚属首次,对确保面试工作的公平公正有很大的促进作用。各地均反映,今年面试,考场外找人拉关 系的少了,考生和家人对面试的认可度明显提高了。 三是考官组成结构化,对考官实行绩效考核。考官小组按人员类别结构化组成,同类考官在一起抽签定考场,保证同一次考试每个考场考官结构相同。优化考官结构,提高面试的科学性。同时,给各个面试考场发放登分数据光盘,现场录入考生的成绩后,自动生成各个面试考官所有评分的汇总统计表,考试结束后上报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办公室,对考官评分的客观性、准确性进行分析研判。分析结果作为面试考官考核、使用、晋级的重要依据。 主要领导简介/陕西省公务员局 王建中同志简历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 陕西省公务员局局长 王建中,汉族,1955年3月出生,河南获嘉人。1973年12月参加工作,1980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1月毕业于成都电讯工程学院电子材料专业,获工学学士学位。工程师职称。1998年参加陕西省高级管理人员经济管理研究生班赴美国学习一年。曾为陕西省延安地区枣园公社插队知青,西安延光厂中心计量室职工,成都电讯工程学院学生;曾任电子工业部七九五厂助理工程师,陕西省委组织部干部培训处干事、副处级调研员,省委组织部干部培训中心副主任、主任,省委组织部干部调配处处长,省委组织部部务委员兼干部调配处处长,陕西省人事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现任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省公务员局局长。 刘景民同志简历陕西省公务员局副局长(副厅级) 刘景民,汉族,1953年8月出生,陕西彬县人,1977年7月参加工作。1980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7年陕西师范大学历史系历史专业毕业。曾任陕西咸阳地区团委干事;咸阳地委办公室干事;咸阳地区团委宣传部干事;陕西省外贸厅干事;陕西省劳动人事厅干部一处干部;陕西省人事厅计划录用处干部;省人事厅信息总站副主任;省人事厅调配处副处长;省人事厅流动调配处处长;省人事厅人才流动开发处处长兼省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主任;省人事厅助理巡视员;陕西省公务员局副局长(副厅级)。 徐友好同志简历陕西省公务员局副局长(副厅级) 徐友好,汉族,1954年9月出生,陕西西安人,1972年11月参加工作。1973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解放军西安陆军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大学本科毕业。曾任解放军陕西省礼泉县中队战士;咸阳军分区政治部组织干部科干事、教导队队长;咸阳陆军预备役师炮兵团政治处主任;陕西省军区政治部干部处副处长、处长;陕西省商洛军分区政治部主任;陕西省军区转业干部工作办公室主任;陕西省人事厅副巡视员;陕西省公务员局副局长(副厅级)。 缪金华同志简历陕西省公务员局副局长 缪金华,汉族,1964年7月出生,湖北武汉人,1981年10月参加工作。1986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解放军南京政治学院政治理论专业本科毕业,获军事学学士学位,中共陕西省委党校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专业研究生毕业。经济师职称。曾任解放军合肥炮兵学院战士,廊坊陆军导弹学院排长、政治部副连职干事、连队政治指导员、学员队教导员;陕西省人事厅办公室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陕西省人事厅人事处副处长、处长;省公务员局综合处处长;省公务员局副局长。
www.sxgwy.gov.cn - 2021-01-07
共 4 条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