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犯强奸罪学生成绩单曝光 网友:不错啊 倒数第三

    来源:今日新闻 浏览:427次 时间:2020-07-22

【#浙大犯强奸罪学生成绩单#:128人中排名126】近日,浙江大学给予犯强奸罪的学生努某某留校察看处分引发热议,#浙大通报努某某留校察看事件#称已启动后续调查。知情人士表示,努某某就读土木系,经常挂科,爱玩摄影曾拿过学校补助,大三起在外租房,常出入酒吧。 他有女朋友,但他在玩游戏时还在 撩妹 。 据其晒出的努某某成绩单显示,128人中努某某排名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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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成绩好坏他都是个强奸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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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因为他,浙大在人们心目中打折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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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强奸(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强制性交),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几乎在所有的国家,强奸行为都属于犯罪行为,并规定严厉的法定刑。例如2018年8月6日,印度通过刑法修正案,规定强奸12岁以下幼女最高可判死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另根据中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对正在进行强奸等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最高可判处死刑。

综合新浪微博、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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