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声叹息!中国女子泰国生子后被丈夫杀害,死者父母痛不欲生

    来源:今日新闻 浏览:199次 时间:2020-09-16

原标题:一声叹息!中国女子泰国生子后被丈夫杀害,死者父母痛不欲生

吉普岛杀妻骗保案相信大家都有了解,继吉普岛案件之后再一起杀妻案发生。中国女子泰国生子后被丈夫杀害,当时女子不过生下孩子3个月,就被自己的丈夫伤害并藏尸行李箱。目前其丈夫已经被泰国检方以杀人毁尸灭迹罪等向法院提起刑事立案,据了解该男子还以激情杀人请律师辩护,下面就跟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今年1月10日,泰国春武里府班海滩上出现一个黑色行李箱,里面有一具女尸,其手脚被绑,身体呈蜷缩状态。警方调查发现,死者是 33 岁的中国广东籍女子小莉(化名),嫌疑人是其丈夫卢某,两人育有一孩。

今年4月3日,泰国检方以杀人毁尸灭迹罪等向法院提起刑事立案。

在警方审讯下,丈夫卢某承认,他于今年1月6 日购买一把34公分长的刀子、胶布、行李箱带等作案工具,并准备装运尸体的行李箱。

1月7日下午其租赁好行凶场地和一间单层度假房,当晚其以准备孩子签证理由将小莉骗到此公寓,第二天将小莉残忍杀害。卢某在案发后,将死者塞进事先准备好的行李箱,用车子载到海滩抛尸大海。由于正好遇到退潮,行李箱被退回海滩被人发现。

延伸阅读:什么是激情杀人

激情杀人是刑法理论上激情犯罪的一种,与预谋杀人相对应,即本无任何故意杀人动机,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失去理智,失控进而将他人杀死。

所以在“激情杀人”的构成要件里,被害人一定要存在某种过错或不当,从而对行为人造成了强烈的精神刺激;行为人由于这种精神刺激,丧失或弱化了自控能力,实施杀人行为。

我国刑法没有“激情杀人”的说法,激情杀人是英美法系的概念。英美法系将杀人罪分为预谋杀人和非预谋杀人。预谋杀人很好理解,行为人的目的就是杀人,并且为之进行谋划并实施行为。

而非预谋杀人,则是原本没有杀人的意图,后来由于进入某种非理性的精神状态,临时起意杀了人。激情杀人,就是一种典型的非预谋杀人。

我国刑法中虽然没有直接引入“激情杀人/激愤杀人”的概念,但在司法实践中是充分考量这一点的。最高院2010年2月8日发布的《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第22条规定“因被害方过错或者基于义愤引发的或者具有防卫因素的突发性犯罪,应酌情从宽处罚”,这里实际上已经隐隐看到“激情杀人/激愤杀人”概念的影子。

在判决书中,我们也会偶然见到“激情犯罪、激愤杀人”等字样,一般多见于辩护意见,但如果行为人同时有自首、悔过情节,法院往往也会支持辩护意见(并指出被害人存在过错),从轻处罚。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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