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超获332万元国家赔偿金,该给出一个完美的答案了。

    来源:今日新闻 浏览:170次 时间:2021-01-28

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结张超(曾用名张志超)申请国家赔偿一案,1月26日,依法向赔偿请求人张超支付赔偿金332万元。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临沂中院充分听取了张超及其委托代理律师的意见,双方进行多次协商,就赔偿相关事项达成一致,临沂中院依法作出赔偿决定。赔偿金综合考虑了张超被限制人身自由及精神损害的具体情况、本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

根据山东省临沂市中级法院今天发布的消息,法院审结张志超申请国家赔偿一案,1月26日,向张志超支付赔偿金332万元。

法院表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赔偿金综合考虑了张志超被限制人身自由及精神损害的具体情况、本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

虽说是赔偿了,但十五年的牢狱之苦可不是金钱可以衡量的,并且一个人的青春年华在监狱里度过,剩下的时光可想而知,更何况对以后的生活的影响得有多大了。

出来后找不到工作,邻居看到他都绕着走,他家父母也不待见他,找不到工作,没人愿意用坐牢的。也找不到老婆,就是带孩子的寡妇也不愿意找他,很可怜的。真是那句话,出来混真是要还的。

在社会会举步维艰。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进的监狱,别人看到你的第一眼就被套上了这个标签,这是不可避免的。因为人们会对自己不了解的事情产生恐惧,没人会去关心你的经历你的生活,大家都是以自我为中心的,都会有优先保证自己的生活不受影响,从而自主地排斥自己所认为危险的事。

很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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